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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31 9:44:00

医院

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延缓)证明

开具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根据辽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明确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延缓)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医院被指定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延缓)医院之一,以下简称《证明》。现将我院关于开具《证明》的要求通知如下:一、需要开具证明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我院当前检查结果、病情证明等;或既往材料:须为一个月内我市开具禁忌(延缓)医院医院出具的材料。二、证明开具时间及地点∶时间:每日08:00—11::00—16:30地点:门诊楼(3号楼)后、西侧院内(下图★位置)(点击可放大)三、证明开具流程1、无检查材料或检查材料不全的人员,按照诊疗流程入院检查。2、检查材料齐全的人员,直接到证明开具地点按流程开具。(1)证明开具处挂号、建卡;(2)判定符合"禁忌"、"延缓"、"医院判定"等情况时,接诊医师开具证明并签字、盖章。如果病情复杂,建议到医院进行病情确认。(3)持两份证明及需开具人员提供的病志复印件在证明开具处加盖专用印章。(4)证明—式两份,一份需开具证明人员留存,—份医院盖章后留存。负责盖章部门要将开具的证明和需开具人员提供的病志复印件一起留存备查,并做好登记。注:本证明开具严格按照《新冠病*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疫苗说明书》及《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延缓)接种专家共识》为依据开具,不符合上述标准未开具证明并不代表接种后不发生不良反应。医院年8月27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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